上市]凯发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电气”、“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
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
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投资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
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
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
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34,353万元,本次拟公开发
行股票不超过1,7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如果本
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
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4】1183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凯发电气”,股票代码为300407,该代
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
数量为1,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80万股,
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
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
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T-4日)至2014年11月
19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
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
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
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
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1,020万股。
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
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本次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
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
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
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T日)上午9:30 至下午
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
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
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1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4年11月24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
者为:在2014年11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可在T日参与本次发
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
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
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T-1日
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11月14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
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网下申购缴款日(申购9:30-15:00;缴款8:30-15:00,有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4、2014年11月14日(T-6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深市非限售股票的流
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2014年11月17日(T-5日)12:00时前在中国证券业
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无需提供承诺函及关联
填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个人/机构)》、《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
击IPO专栏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与关联关系核查表链接,在线前填写提交完毕。填写完成后,
请直接将最终填写结果打印并签字盖章。若投资者对在线填写、打印等操作有疑
间),其他机构/个人投资者请将《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个人/机构)》、《网下
投资者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核查表(个人/机构)》的盖章原件以邮寄或其他方
式送达至“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9楼广发证券资本市场部(邮编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要求的投资者于2014年11
月17日(T-5日)12时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备案并办理深交所网下
2、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2014年11月18日(T-4日)及2014年11月19
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
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
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
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网下投资者未在2014年11月17日(T-5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
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
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
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
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
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指
分后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有效报价投资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7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不超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11月2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4年11月25日(T+1日)决定是
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
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
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
年11月26日(T+2日)在《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
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年金保险资金”)为
人在保证A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的前提下,预设本次网
下发行数量的30%优先向B类投资者配售。若按上述预设比例配售,A类投资者
的配售比例低于B类投资者,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调整向A类投资者和B类投
(1)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
(2)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时,A类投资者全
商配售给获配数量最大的投资者;若获配数量相同,则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配售给
申报时间早的投资者;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则以投资者申购时在深交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